致:各投標單位
現對江蘇金橋制鹽有限公司3.5T電動叉車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五章發包人要求(技術附件)內容做出如下澄清更正,請各投標人以此為準:
第五章發包人要求(技術附件)
電動叉車主要參數要求
一:交流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(鋰電池)
二:叉車提升載重等于3500KG
三:寬視野三節自由門架貨叉提升高度應大于等于4.5米(可進集裝箱作業、帶側移)
四:鋰電池電壓/容量 不小于V/Ah 80/460
五:輪胎采用實心輪胎
六:叉車配備運輸時不影響照明的車燈,適合于夜間作業
七:叉車應適應于露天作業,防水、防潮、防腐蝕
八:貨叉長度1.22米(可裝配推出器)
九:各種技術資料、維修手冊、專用維修工具齊全
十:叉車應加裝四聯閥并預留管路(方便后期加裝屬具)
招標文件及其它內容無變化,特此澄清更正。
江蘇金橋制鹽有限公司
2025年5月15日